开原大事记(公元1910——1920年)
宣统三年(1911年)
吉林省伊通县划人开原县19个村屯,此时全县共有445个村屯。
10月 辛亥革命成功,清朝灭亡。开原县建立了政权,知县改称县知事,撤销旗署,一切行政事务归县公署。开原县先属奉天省,后改隶辽宁省。
同年 开原县创建县立师范学校并附中学。
同年秋 开原雨后冰雹,树木尽折。
中华民国元年(1912年)
4月 县公署将劝学所并入教育会。
中华民国2年(1913年)
8月 县公署又添招两级师范。
9月 县公署又招一级师范讲习科。
中华民国5年(1916年)
4月 开原县创办县农业试验场,共分五科:①农艺,②园艺,⑥蚕桑;④果树;⑤森林苗圃。附设林业传习所两班。
同年 开原县成立职业中学(农科、畜科)。
中华民国6年(1917年)
5月 开原县创办国民学校。
同年 县知事章启槐主持编完第五部《开原县志》。
同年 辽河、清河、寇河涨大水,沿河两岸的房屋被冲毁很多,庄稼被淹没一半以上。
中华民国7年(1918年)
开原县办理清乡,改保卫团为保甲,10家为l排,设排长l人;10排为1甲,设甲长2人;10甲为1保,设保长2人;办理地方事务。
同年 开原瘟疫流行,死人很多。
中华民国9年(1920年)
8月 开原雨后冰雹。
数据主要取自于《开原县志》 |
开原地方志办公室编 |
辽宁人民出版社 1995年出版 |
部分内容有删改 |
扫描、校对、整理:吕涛、吕明月 |
二零零四年一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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